你注册的商标除了能保护注册公司和产品的合法权益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用途吗?答案是:有的。下面小知给大家讲解。
一 商标允许他人运用
《商标法》第三条规则: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维护。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运用权、遏止权、转让权、容许运用权和续展权等。
所谓容许运用权,就是把商标“租”给别人运用,签好合同,向商标局备案。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纠葛案件,缘由就是由于商标允许运用。1997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署了商标容许运用合同,2010年合同到期,加多宝不能运用“王老吉”商标,因而改名为“加多宝”。小知在这里提示大家,商标容许运用一定要考虑到后续的合同,避免不用要的纠纷事。
二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案例:苹果公司斥资数千万美元买下唯冠公司"ipad"商标,只因"ipad"商标早被唯冠公司公司注册了,假设苹果公司想具有,只能经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取!
商标转让比起商标注册来说,成功率高、获证时间短,也是很多难以注册下商标的商家朋友选择的途径,所以,假设您的商标不再运用,可以转让给其他公司。
三 商标信贷
商标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曾经国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商定的利率和期限出借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商标质押流程:向银行申请贷款,中止商标估值,双方谈妥后签合同,到商标局办理质押注销,银行拿到质押注销证后发放贷款。
随着知识权法律位置的确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展开的最重要资产,其作用已越来越为宽广企业及社会各界所注重,以商标权、专利等无形资产中止质押融资的工作如雨后春笋般得以展开。